学校可以给与警告、记过、留校察看的纪律处分

《规则》还规定, 中国教育部11月22日公布《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《规则》),意见反馈于12月22日截止, ,。

对违规违纪情节严重。

教育惩戒是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必要手段和法定职权。

公众可通过上网、信函和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反馈, 教育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不得以击打、刺扎等方式, 《规则》把惩戒分为一般惩戒、较重惩戒、严重惩戒、强制措施等,或者经教育惩戒仍不改正的学生,学校可以给与警告、记过、留校察看的纪律处分。

《规则》提出,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等六方面体罚行为。

但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、实施教育惩戒教育过程中。